要想明白在的买活军需要怎样的婚姻制度,就要明白有的婚姻制度何,否合适买活军的需要。谢双瑶一向注意观察的,也要求她重的手为她观察社会,撰写报告,她己或许没有觉,但这其实田野调查在这个时间线的第一次身。在此之前,民间的婚俗从未被真正总结过,后世的研究者只能通过零散的笔记以及空洞的法律想象历史中的婚姻风俗。
但大敏律果有用的话,在谢双瑶一家恐怕早已死在北方了,因为大敏律旗帜鲜明地反对流民、逃户的,按照大敏律的规定,蓄奴、纳妾也有品级的家才能享用的特权。在‘皇权不乡’的默认实之,大部分民众的生活和法律其实条并行不悖的平行线,比大敏律虽然规定了无品级不能蓄奴,但就不那些乡中大豪了,哪怕殷实一些的平民阶层也多见用收养关系掩盖蓄奴、纳妾的情况,或者干脆就直接年抛——在太平时代,女还没那么罕见的时候,把乡的年轻姑娘收为养女,数年后钱还家,这也很常见的象。每一条在法律的空白区间打擦边球,纳妾的确违法的,但我也没纳妾啊,你不能连收个养女不许吧。
当然,这些年,随着世道越越艰难,民间养活女婴的概率大减,穷在家没饭吃,但却又还没穷到在襁褓中就被处理掉的少女变更加稀有,这样的象也就随之少见了。婚恋习俗也一个道理,民俗总随着社会局势在不断变化,和数十年前不同,此时在民间乡里,最为流行的婚俗就童养媳了。
按照买活军观察的结论,这由于治安逐渐败坏,女又越越少,年轻、无田、无工的流浪汉越越多,这些流浪汉往往社会上最大的不安定因素。们没有钱娶妻,却也不可能接受这个残酷的社会实:身为底层男性,在大敏朝成家的概率不到三成,达官贵占有了大量的资源,底层女性成活率低种种因素导致们很可能到老到死光棍,留后代并平安养大的几率接近于零。
在谢双瑶,一个果没有接受过最基础的教育,其实就只能算半个,剩一半野兽,这些流浪汉接受过教育的可能性趋近为零,营养不良的可能性倒百分之百,她有过切身体会,一个果长期吃不饱,就几乎无法进行有效的思考,只能靠本能活着。而年轻壮的流民脑子里想的什么?唯食与色,吃饱了以后们就只能想到。既然家里没有女,或者干脆没家,那么野兽的本能就指向一个直接的结论:去偷、去抢,只要偷到了抢到了,那就己的。
乡间的年轻女子因此受到了严重的身威胁,在这个年代,不让未婚女子单独出门有时并非出于古板的道德观念,而最实际的安全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