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沉的天空不见丝毫阳光,似乎是要下雨。
山林间没有一丝风,酷热的天气几乎要让人窒息。
“那位开拓领主要离开?消息可靠吗?”
并不算宽敞的木屋里,聚集了几十位神色凝重的野人。
汗味和香料味混合在一起,在这潮湿闷热的环境中发酵,最终成了一种古怪的气味。
“当然可靠!”坐在首位的野人沉声道。
他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身材高大,四肢孔武有力,眼睛里闪烁着凶狠的光芒,最惹人注意的,则是他那深蓝色的皮肤——
这是蓝皮部落族人的特征。
作为这片山区规模仅次于虎牙部落的野人部落,蓝皮部落上一次也派人参与了鹰嘴屿之战,同样也损失惨重。
但显然,与虎牙部落不同的是,蓝皮部落并不甘心臣服。
“怎么样?敢不敢趁此机会再干一场?”蓝皮部落族长利尼亚再次开口催促道。
这次他召集了附近十三个部落的首领前来,就是为了一雪前耻。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必须要夺回那些被河湾人俘虏的族人,否则缺了这些青壮,蓝皮部落必将衰落下去。
然而,利尼亚的号召并没有得到预想之中的热烈响应。
显然,上一次的惨败给这些部落首领留下了太大的心理阴影,哪怕面对如此良机,也都没有胆量再战。
“都说话啊!”利尼亚忍不住提高了嗓门,“你们都被河湾人吓破胆子了吗!”
终于,有人开口道:“我们不是怕河湾人,只是鹰嘴屿那个地方实在太难攻打了,再去也只是让白白浪费更多族人的生命。”
“可你们想过没有!若是错过这次良机,等河湾人真的将城堡建起来,我们就将永远失去这片山林的控制权!到时候,我们要么臣服,要么就被杀,被驱逐!
我当然知道鹰嘴屿易守难攻,但我们别无选择!
为了守住这片山林,为了诸神的光辉,为了野人勇士的荣耀,我们必须有所行动!
哪怕为此付出血的代价!”
利尼亚越说越激动,最后干脆站了起来,扯开上衣的口子,露出伤疤纵横的胸膛。
蓝皮部落的族人都带有疯狂的基因,在战场上未必是最厉害的,但却一定是最可怕的。
他们那诡异的幽蓝皮肤在浸染鲜血后,简直就跟从地狱中爬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