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感兴趣的人,大多也会被这些麻烦打消念头。
而在后世,除了各种小册子之外,有时候在不经意间刷到了相关视频就会点进去看一会,日积月累下来,多少也能了解一些。
所以赶来支援的巡警们见到这样的包扎,下意识就判断周某人是医生了。
“来人搭把手!”
“乖乖,好多血!快、快送医!”
“大夫!她这个咋样?”
满手都是血的周长风一边拿手帕擦血一边回道:“那里应该是肠子,没伤到脏器,清创缝合就行了。”
在此期间,几名嫌犯被愤慨的市民们狠揍了一通,拳打脚踢,下的都是死手。
持刀的那个矮壮男子被人们从城墙上扔了下去,聚宝门这一带的城墙高达四丈,上半身先着地几乎当场毙命。
对此司空见惯的巡警们并不在乎几个人贩子的遭遇,至少在这种情况下,法不责众这个成语是适用的。
自古以来,中华法系对于这种“略卖人口”的行径判处得都非常重,汉朝最为严厉,隋唐次之。
比如汉朝九章律-盗律就有略卖人若人略卖人而与贾,与同罪。已略未卖皆磔的明文律法。
磔刑是典型的上古遗留刑罚,先割肉离骨、再断肢体、最后割断咽喉。不过,自隋唐之后,许多大大小小的刑罚就被淘汰了,剩余五刑固定为人们耳熟能详的笞、杖、徒、流、死,其中“死”又分为斩、绞、剐。
不过即使是在宋元之后,对于人贩子的判决也动辄就是杖一百、流三千里、徒三年等等。
而且如果发现虐待,则往往会直接升格为绞刑。鉴于实际情况中大部分拐卖团伙都不可能好吃好喝的伺候,所以通常难逃一死。
“你们这搭配就有问题,这种重点地方不应该单人行动的。”
“今日人手吃紧,不够啊。”
获悉周某人真实身份以后的巡警们很难为情,连连拱手致谢,但却被他吐槽了聚宝门城楼的警力安排情况。
简单来说,江宁县警平时够用,一年下来也就只有上元节这种盛大节日也会有些紧张。
所以,舍不得扩大规模。或者说,谘政院不乐意给拨款,觉着这是浪费钱。
毕竟地方巡检司可不会反对多下发拨款,多招几个人省时省力,鸡贼点的话还能偷偷吃空饷。
一名副警司叹道:“这等人专挑人流密集之时下手,屡屡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