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热的鲜血浸润了异国他乡的土壤,年轻士兵的呼吸与心跳也停止了。
“小磊子……”
“鼻息没了。”
“动脉出血,十个有八个救不回来的。”
悲戚无比的士兵们有的连声叹息、有的直跺脚、有的对附近的村民们怒目而视。
带队的上士是个国字脸的大汉,此刻他禁不住火冒三丈,转过身一脚就踹倒了那个四十来岁的庄屋,然后接连猛踢。
“你们特娘的这是里通贼寇、包庇叛逆,要杀头的!”他一边呵骂着一边从身畔的士兵手中抢过了一支上着刺刀的步枪,蓦地一个直刺。
白刃进、红刃出,躺倒在地的庄屋捂着胸口的伤处挣扎了几下就断了气。
刺刀还滴着血,上士将步枪还给了身旁的士兵。
周围男男女女十多个村民惊恐地跪下求饶,庄屋的妻子哭着扑向了尸体,凄惨地呜咽了起来。
上士仍然气愤,他喘着粗气,胸膛起伏,歇斯底里地吼道:“这不是自找的吗?!为什么蒙骗我们?!有什么好处?!伱们说啊!说啊!这样一尸两命很好吗?!不知好歹!”
通译是本地一个小商人的不成器的三儿子,自幼痞里痞气、不务正业,但因为父亲时常跟外国人做生意的缘故,倒也学会了汉语和英语,故而等大明王师来了以后就喜滋滋地当了随军向导和翻译。
他战战兢兢地把这一串话译作了日语,可周围的村民们并无反应,只是跪地沉默。
这时候有人快步跑来,报告称有队友军正从村子外边接近,士兵们这才收了收情绪。
仪鸾司侦搜队本在乘着汽艇溯河而上,但在闻听了枪声以后就迅速靠岸了。
当挂着少校衔的蔡治琛出现时,这儿的三十八团士兵们还以为看走眼了——这是出啥大事了?怎么会有少校亲临这种地方?
仪鸾司在名义上是仪仗单位,但在实际行动时他们佩戴的军衔牌则是茶棕色的底色——这是侦察兵的兵种色。
上士微微倾身,抱拳道:“报,卑职所部十二师三十八团一营二队,奉命追击此处叛逆的散兵游勇,此地民众欺瞒咱们,致使搜捕时我一员兵士伤重不治。”
“那两个是你们逮着的?”
“正是。”
“辛苦了,你们暂且休息吧。”
蔡治琛挥了挥手,随即就有士兵上前把那俩生擒的抵抗军伤员粗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