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叶杰持有繁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0%股份,自愿转让30%股份给乙方”
李亦大致瞄了一眼,便放回到桌上。
说实话,以叶杰的性格,李亦有预料到这件事,但他没想到来得这么快,也没想好该怎么处理。
理性的看待,繁星的成长速度这么快,李亦自然是最大的功劳,甚至说他占了九成九的功劳也没有问题。
但是,人都是感性动物。
要不是叶杰的无条件支持,全国各地四处奔波,好声音能这么顺利吗?
真不好说。
“赶紧签了。”叶杰缓缓吐出烟雾,一脸无所屌谓,实则心在滴血,再次说出了同样的话。
李亦用手嫌弃地扇开叶杰吹来的烟雾,迟迟没有动作。
这种事情,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签?
公司的股份或多或少,李亦是无所谓的。
虽然他还挺看重金钱,因为这样能避免人生大多数的烦恼。
但现在他就已经不用为钱的事情发愁了。
签了这个名字,他总觉得对不住一直无条件信任自己、支持自己的叶杰。
不签?
以叶杰的性子,明显是经过深思熟虑,如果李亦不签,反而会让兄弟之间渐行渐远。
“草,你老是给我出难题。”
李亦不满地瞥了杰哥一眼:“这种破事,当初就该直接定好。”
“快点签。”
叶杰将烟抽完,终于还是没绷住,圆润的脸颊上露出了不舍:“本来想的是给自己留一成的,但早上醒来觉得自己冲动了,又改成了20%,你可别怪杰哥贪心。”
繁星能有今时今日,叶杰十分明白,完全是靠李亦。
没有李亦的剧本、综艺策划,什么人脉、努力都是白费。
不过,叶杰觉得自己这个合伙人还是非常称职的,好声音搞得这么红火。
而且要是没有他走老舅的后门,李亦真得多走一些弯路吧。
所以,拿多一成,两成股份,不过分!
“行。”
李亦也不再矫情,当即抽出一支笔来,在合同里签下自己的名字,“这两成,以后都不变了。”
他永远不会忘记,当初那个总是吹牛逼说要把自己捧成巨星的胖子。
那是他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