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分相似的少年,正工工整整的扎着马步。
少年脸色苍白,额头上满是汗水,扎着马步的双腿颤颤巍巍,纯靠一口气在咬牙坚持。
“阿哥,你回来哩?”
听到声响,少年抬起头看向方宣,稚嫩的脸上顿时透出一抹欣喜亲切。
他叫方礼,年值十五六岁,是方宣的亲胞弟。
方宣没有回话,而是侧头看了一眼油灯下紧合的书本,再看了一眼挂在不远处,捆着红绳的一挂腊肉和猪脚。
他的脸色,渐渐变得难看了下来。
“再过几日就是府试,你不在这个时候抓紧看书,你在干什么?
还有,那腊肉和猪脚,是我让你送给城南荀夫子,当作拜师的束脩,为何还在家里?”
方宣声音沉了下去,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方礼怯怯的缩了缩脑袋,一般阿哥这个语气的时候,可就代表他要挨揍了。
“阿哥,我觉得读书没什么用,还是练一把子气力功夫,将来和你一样,甭管谁见着你都得叫声爷,那才威风......”
方礼在脸上挤出一抹强笑,故作轻松的开口。
不等他一句话说完。
啪——!!!
一记大耳刮子狠狠扇在了方礼的脸上,打得他头昏眼花,眼冒金星,一屁股坐倒在地上。
“威风?”
方宣气笑了,一把扯开胸前的衣襟,露出里面纵横交错的新老伤疤,抓起方礼的头发就旱地拔葱般提了起来,摁在自己面前。
“伱给老子睁大眼睛好好看看!你所谓的威风,是老子拿命换来的!就你杀只鸡都下不去手,也想要这威风?”
“阿哥,我......”方礼还想要说话。
“老子这些年在外面拼死拼活,刀里来剑里去,每天拿命挣钱!还见着我都叫爷?老子告诉你,别人表面敬我畏我,实则人憎狗厌,谁见着老子不暗骂一声晦气?”
“老子就是指望着你能用功读书,将来考取功名,出人头地!”
“你现在告诉老子你不读书了?”
“我今天打死你个忘恩负义的小王八犊子!”
方宣随手抄起一旁的竹扫帚,撸起袖子就准备开打。
他真的很愤怒。
在这个世道,那些渡口的渔家子也好,还是他这个看似威风的泼皮也罢,实则都是这个时代的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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