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道:“准确说很少有正常的鱼了,那些鱼和这些怪物一样应该煮熟了也能吃,但是我不想试,太恶心了。”
“好吧。”
林朵朵之前也见过他从河里捞的鱼,确实没胃口。
有白骁在,两人有选择的余地,也不是什么都吃的。
不到找不到东西吃的时候,应该没人碰它。
“要不要开个罐头?”白骁道。
“好啊。”
林朵朵点头。他没想到这个抠门鬼这么容易就答应了。“把汁淋到这个肉上,会好吃很多。”她继续道。自从上次从村里离开,她也明白了攒太多没用,存一些吃一些,让丧尸王吃到肚子里才是正途,毕竟不是她自己生活的时候,那时候想留着把遗产给白骁继承,现在看来不用。
开了一盒罐头,把汁浇到肉上,盒子架在锅里加热,香气浓郁了不少。
对于林朵朵来说,现在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有两个。
一个是有从城里捡来的东西吃。
一个是掀开衣服和丧尸贴贴。
简化来说,就是温和饱。
看似很简单,但是在丧尸王出现之前,废墟里每年冬天都是硬熬过去的,所以她才对上个冬天打了狼群之后围着火炉和白骁一起烤火的日子贪恋不舍,偶尔在梦里都能回味,那是自从父母离开后,许多年来最有滋味的生活。
灶里的火很旺。
满是老丧尸徘徊的死寂街区,只有这一栋楼冒出点点烟雾,然后被寒风吹散。
“再来一口?”林朵朵拿着酒瓶晃晃。
白骁拒绝了,“省一点,你有个发烧什么的还能给你物理降温。”
“也是。”
林朵朵放下酒瓶,“等你多找点回来再喝。”
“找回来好几箱的话你不会变成酒鬼吧?”他很怀疑有这个可能。
林朵朵道:“我看书上说,酒是粮食精。”
白骁:“不像抠门的你。”
“留出备用的,别的又当不了遗产,我死了你肯定还到处乱跑。”林朵朵说,“以前我以为世界就那么大,在村子到临川的那片范围没走出去过,想着你也会和我一样,不管有没有我,都会待在那里安心过日子,所以尽量给你留着,但是出来后我发现外面很大,也比待在同一个地方有意思,就算留着东西给你,你也迟早再走,没必要了,吃进肚子总比被别人捡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