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区几只饿狼,别说比老虎大,比大象大乔治也不会放在眼里。
“过来!”
手一勾,那铁矛从巨树上拔出,在他的操控下环绕一周,将剩余那些飞扑过来的饿狼全部给串了一遍。
虽然第一纪元很危险,但只要不是遇到魔苟斯、索伦和炎魔这类级别的存在,一般人他还真不放在眼里。
干掉了几只饿狼后,他又开始陷入到了沉思。
那就是后面他的路该怎么走?
先确定目标,所有世界分身的目标就是一个,那就是变强,这个世界也不例外。
想要获得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力量,最好的方式自然是去众神所在的维林诺,得到众神的传承。
但这个时期作为凡人无功无绩的肯定不行,偷偷潜入被抓到说不定还会被惩罚和关押个几十年,白白浪费时间。
除非他打败魔苟斯,或者帮助精灵打败魔苟斯,带着这个功绩去维林诺,也许才有戏。
这个难度有点高,先放一放。
既然暂时得不到众神的传承,那么学习精灵们的魔法也不错。
只不过这个世界的魔法并不是特别的成体系,而且很多都是在附魔锻造方面魔法武器方面,毕竟诺多精灵大部分都是跟着工艺之神奥利学习。
其它方面的魔法就比较少了。
打架基本上也是近战和远程射击居多,至少在电影里他只见过阿拉贡的女友施展过水魔法,大规模战斗时也没见有法师施展什么魔法战斗。
不过说起来,就连灰巫师甘道夫打架,都是照明术一点,挥舞着魔杖和刀剑玩近战,这个世界似乎很少喜欢用魔法去战斗。
但他相信精灵的魔法应该有值得他学习的地方。
要是实在没有,那么他只能考虑早点帮助精灵们打败魔苟斯去维林诺了。
“先回部落吧!”
他现在所在的人类部落处于高索尼安,属于诺多精灵中三太子家老二和老三的领地,也就是凯兰崔尔的二哥三哥,安格罗德与艾格诺尔。
这个人类部落由贝奥家族统领,贝奥家族和精灵相处非常愉快,建立了十分友好的关系。
所以他只要返回部落,就有大把的机会接触到精灵和精灵的魔法。
当然,前提是他不能是一个普通的人类,而是需要有一点名气,成为人类部落出名的人物,这对于他而言太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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