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的小姐一直站在小丫鬟身后端详“二当家”,这是个一眼就能让人看出与众不同的人,要说哪里不同,一下子还说不上来,反正同一件衣服在他身上能穿出不同的味道。风骨?对,是气息,懒洋洋的外表下散发出来的是鹤立鸡群的气息。
她上前把不中用的小丫鬟拽到一边道:“我堂兄病倒在山下了,我俩实在搬不动他,山里又多野兽,求二当家好事做到底,救救我堂兄。”
好胆色!曹阔不禁在心里暗赞一声。这个时代的女人能求到土匪窝子的那绝对是个身心强大的主儿,一时间玩味大起,于是冷声道:“你们能好模好样儿的离开这里,那是因为马和其他东西来交换,但是现在你要救人,这条命你用什么换?”
“我沈家是做生意的,二当家开出价码,日后我沈家定当如数奉上。”沈小姐说话斩钉截铁。
“日!后!”曹阔加强语气,因为他想到一个笑话,不管别人听懂听不懂,自己先开心一下。
这个时代的人当然听不懂这两个字的内涵,沈小姐以为二当家不信她的话。可想而知,这又不是做生意双方可以签个契本,即使给山上立了字据,山贼又怎么可能拿着字据上门讨债,可若不救堂兄,就凭她自己和一个崴了脚的丫鬟怎么可能平安走出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