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那几天,大概是任燚这几年最轻松、也最幸福的时刻。
不用训练、不用上课、不用出警,还每天和宫应弦腻腻歪歪地一起聊天、吃饭、散步,晚上挤在一个被窝里看电影。
虽然宫应弦每天大部分时间都还在用电话和电脑工作,但剩下的时间几乎都是他一个人的,他为了尽可能多地和宫应弦独处,连中队的人来看他都会被他找各种借口尽快赶走。
这样大量地占有宫应弦的时间和注意力,是任燚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如今每分每秒对他来说都甜蜜极了。只是,人是得寸进尺的欲望动物,得到一点,就想要更多,他沉溺于这种如同居一般的相处中,却又惶惶地意识到好日子所剩无多。
那种想要拥有宫应弦的欲望变得愈强烈,他就愈是不敢开口。不说出来,还能以朋友的身份朝夕相处,若是说了出来,也许就什么都没了,只要一想到这个,他就害怕。
他是怂了,不怪曲扬波点他,他确实怂。
可看到宫应弦冲他毫无防备微笑的样子,他就心甘情愿怂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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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要出院了,俩人也都恢复得很好。
宫应弦一大早起来就开始做仰卧起坐,任燚一个星期没动,也感到身体有点钝,但他不急着运动,反而懒洋洋地躺在床上看宫应弦。
宫应弦将外面的睡衣脱了,上身只剩一件贴身的黑色自发热衣,从这个角度看去,刚好能将他绷紧成块状的胸肌和肱二头肌、薄削的腰肢以及绵延而下又峰起而上的翘臀尽收眼底,更不用提那双伸得笔直的、长的没边的腿。
对着这样的美景,任燚觉得自己能吃下三碗饭。
不过,他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儿,这都做多少个了,这小子是不是故意在炫耀:“你做多少了?”
“平时一天200个。”
任燚傻住了。
“你呢?”宫应弦在换气的空挡问道。
“没数过。”任燚心虚地说。
宫应弦一口气做完,流了一身汗,顿觉神清气爽,他从地上跳了起来,一边拉伸,一边问任燚:“你不活动一下?”
“最后一天了,再享受一下。”
任燚微眯起眼睛。那件自发热衣薄且透,贴身穿着,加上宫应弦流了不少汗,他看得口干舌燥。
宫应弦低笑一声:“懒蛋。”
任燚感觉整个人都轻飘飘的:“我今天就想当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