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属于开拓者的。虽然创新精神可嘉。但是很多地方都太粗糙了。
周梦臣二话不说,从一边抽出一根铅笔。
一边给王素解释,一边在实验计划上,大刀阔斧的修改。好一阵子,王素再次接过了自己的实验记录,发现上面已经面目全非了。王素自己都不认识了。
周梦臣顺手,将王素的铅笔放在自己的口袋之中。说道:“怎么有什么不懂的吗?”
虽然毛笔还是这个时代的主流。但是周梦臣觉得在现场办公,比如在工地,在实验室的时候,毛笔有些不方便。也就用起来铅笔。而铅笔根本没有什么工艺上的难题。有周梦臣带头,在周梦臣的徒子徒孙之中也算流传开来了。
只是这年头任何东西都是短缺的。王素用铅笔也是有配额的,用完了就要自己去买了。他眼睁睁地看着周梦臣将自己的铅笔撞进口袋之中,却不敢说什么。听周梦臣一问。留恋的看了一眼铅笔,立即说道:“师祖,如果按你的计划来办。需要不少各种肉,还需要几台显微镜。我这里都没有的。”
周梦臣说道:“去找你师傅,就说我说的。先批给你一百两银子,至于显微镜,我记得医学院有两台?”
王素立即点头,说道:“正是。”
而今整个大明最贵的科研仪器,就是显微镜。即便大同书院也不多。
周梦臣说道:“全归你了。不过这一件事情关系重大。你一定要办好。而且越快越好。”
王素兴奋得忘记了自己的可怜的铅笔,说道:“请师祖放心。我一定将这一件事情办得又快又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