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火药,从而解决了手枪火药爆炸所应达到的压力问题。由于构成粒状火药的三种成份处于稳定不变的状态,加之火药颗粒之间有均衡的空隙,因此粒状火药的爆炸更加均匀,几乎做到了即时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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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最早卷纸制造的弹药:关于这种弹药的最早的记录出现在1586(万历十四年?)年的英国。在17世纪的三十年战争中开始在整个欧洲使用,不过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并没有全面取代十二使徒药管(习惯或者保守势力使然)。不过这种弹药的延续时间是相当的长,看过电影“悲惨世界”的人大概还记得里面制作这种弹药的镜头,直至美国内战时期这种弹药仍然在大量使用。
实际上直到17世纪,火绳枪在欧洲的军阵中也仅是起辅助作用。
1分半钟一发的发射速度,90米以内的有效射程,
小于弓箭三四倍的杜普伊“理论杀伤力指数”,
当然很难对付骑兵。
三眼銃管約長一尺,銃口如鳥銃大,可容鉛彈三錢。鐵要煉熟,兩筒相包務使合縫密實,眼內大小得宜;亦以鋼鑽稍車之,使眼內光直,出彈方準。三管攢而为一,用箍三道或只用口箍一道。眼要挨底鑽使不後坐。銃後共打一庫箍裝目柄,柄後用一鐵鑽或以鐵箍。[6]
這段資料當中最重要的是管約長一尺這句;由於透重鎧之利在腹長[7],槍管僅長一尺約30公分的三眼銃在擊穿鎧甲的能力上就遠遜於管長三尺約90公分以上的鳥銃。從上引資料可知,相較於能在百步約181公尺之外施放的鳥銃[8],三眼銃施放的有效射程僅有三、四十步約5472公尺。當然,重點是只要槍管的長度能增加,威力就能加倍;因此在薩爾滸之戰前夕明軍的三眼銃射程可能已可達八十步約144公尺[9]。儘管如此,這種武器本身的構造設計就注定它必須在犧牲穿透力或者增加重量之間選擇其一,以達成增加射速的設計目的。
明軍此次面對的敵人最急需的便是能擊穿重甲的兵器。從前面的敘述可以知道在整個戰役期間,金兵的典型應戰方式是著重甲者持長槍大刀在前,穿輕甲者在後射箭。據说女真人將鐵匠集中在其都城的北門,鐵工的居所延袤數里,專門製造鎧甲:盔甲、面具、臂手、馬甲全为精鐵打造[10];完成的鎧甲拿箭來試射,不凹陷、沒刮痕則賞鐵匠,否則殺無赦。[11]徐光啟说朝鮮人與女真人對壘,儘管非無銃箭,仍然被奴步兵驟進,將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