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红烧肉跟拔丝地瓜,没有办法,从第二天起晚上下班便不再回家,而是回了他跟于珍珍住的地方,自己对着食谱学做菜。
别说是做出一盘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他连切肉之前先解冻都不知道,直接拿着冻成块的猪肉放到砧板上,拿刀就切!整个做菜过程那叫一个群魔乱舞,连家里的两个阿姨都看不下去了。
缪亘没办法啊,他不学,万一被父母发现,他真的有种感觉,他们会认为他才是那个冒牌货!
想到这个可能性,缪亘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他必须得快点学!
遗憾的是他完全没有做菜天赋,做出来的玩意儿狗都不吃,别说色香味,最后的成品都是黑漆漆的一团一团,知道的那是失败的菜品,不知道的还以为有人把煤堆盘子里了。
这边缪亘无比焦躁,那边于楚楚结束了为期半个月的野外求生,分别时,她对着焦南哭哭啼啼,眼圈一红,焦南凉凉提醒:“现在你可不能哭一整天都不肿眼泡了,想明天变成金鱼,你就使劲哭。”
于楚楚一口气哽在喉咙里,不哭了。
她揉揉眼睛,依依不舍:“那你记得联系我哦,一定要联系我哦!千万不能把我忘了!”
严格意义上来讲,焦南才是于楚楚第一个朋友,她这半个月被焦南连哄带骗再加上恐吓,整个人黑了一圈,头发也剪短了,因为之前于楚楚坚持披发,不仅热,还缠在了树枝上解不开,焦南干脆利落地把她的长发剪到了肩头。
她身上那些软绵绵的嫩肉似乎也变得结实许多,眼睛更加明亮,但要让焦南来说于楚楚哪里变化最明显,她只能说,这姑娘不像第一次见面时那么讨人厌了。
既然都成了朋友,她便提醒于楚楚:“记住你男朋友不是什么好东西,你最好跟他分手,要是不分手,也记得爱惜自己,不要再当他的傀儡。”
半个月足以焦南获得于楚楚全部的信任,所以对于她的事情,焦南也很清楚。
于夫人跟于珍珍冷淡于楚楚,焦南完全能够理解,逼迫母女俩对于楚楚友好那才是离谱,最垃圾的是人渣于先生,他对于夫人没有恪守婚姻的忠诚,对于两个女儿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甚至于对于楚楚的母亲,他都有所亏欠——焦南不觉得一个独自把女儿生下来,靠着打零工在菜市场卖菜的女人,会知三当三道德败坏。
要是没有于先生,就不会有这一切不是吗?
而跟于先生比起来,靠着于楚楚缺爱、容易依赖别人、没有主见的性格特点,驯化于楚楚让于楚楚言听计从的程岩,那也不是个东西。
综上所述,焦南对于楚楚下定论:“不要相信男人,你与其觉得自己能擦亮眼找个好男人,还不如好好读书,有多余的精力干什么不行?并不是只有血缘关系才能称为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