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到自己的厌女情绪无处不在。我为什么要给予清欢那样多的苦难,我为什么要让孟柠嫁给一个偏执狂,我为什么要让薛小颦和一个精神病人度过一生,我为什么要让温离慢爱上一个比她大二十岁还有许多个儿子的老男人?这些磨难有意义吗?这样的爱情很值得歌颂吗?这是从前的我不曾思考过的问题。现在,我认为我赋予女性主角的全部苦难都毫无意义,因为在赋予她们苦难后,我只给予了她们“被男人爱”的权力,没有让她们成长,也没有让她们自强,她们只是我笔下任意打扮的人偶,我爱她们,但这份爱浅薄又无知,与“我都是为你好”没有区别。
就好像古早台言里“伤害自己令他痛苦”的逻辑一样错误可笑,我不想误导还在看我写的文的大家,让你们产生“他控制我、伤害我、强迫我、命令我都是因为爱我”的想法,我不敢想象这些年我写了这么多本小说,看文的读者朋友们,有多少是未成年,多少刚刚步入社会,多少会因此美化爱情里的暴力与控制。我为此感到后悔与惭愧,似乎我赋予她们这么多苦难,都只是为了让她们“值得被男人爱”,“用自己的苦难来取悦男人”,同时告诉读者朋友,“你们要白要幼又娇软还要委曲求全,这样才能有男人爱”。
在写《无情应似我》时,其实最想写男主杀儿子的情节,当时的想法是要杀儿子必然不可能是处男,可为什么不能是呢?我可以改成侄儿,可以改成养子。我为什么没有?笔在我手上不是吗?唯一的解释就是潜意识里我从未这样想过。
我自认为写过女非男处,就有资格写女处男非,就能证明自己并不厌女,但现在我认为这样的“公平”十分可笑,我既没有让陈幺四十岁睡十七八岁的美处男,也没让她有一群孩子,更没有在最初就赋予她男一的权力地位,我的这种公平,更像是喊着“男女平等”,结果却还是把“男”字放在了“女”字前面。我写的强取豪夺文,现实中女主是绝对得不到爱,也不可能圆满结局的,唯一真实的大概只有男主的囚禁、强|奸、逼生,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可能不被制裁并且全身而退,甚至能拿低保。
由于思想处于极度的困惑,不解,愤怒,焦躁中,我写谢隐写得非常难受,从最开始我就没有想过把他塑造成像玲珑那样肆意妄为的主角,可越是为他增添了动人的美德,我越是不能明白——为什么我要这样美化他?美化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男人?我写的是男人吗?我明明是把属于女人的品德加诸到他身上去造神,看这个文的读者会不会拿他和玲珑作对比,从而得出“谢隐比玲珑更讨喜”这样的结论?会不会产生“我要找谢隐这样的好男人”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