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因为没有赵氏那样‘得国不正’,柴家得了天下之后表现的要正常的多,自然不会有重文轻武等弊端,也不会为了得到士大夫的支持搞出很多太过优容的政策——宋代的皇帝和士大夫分享权力目的不是‘民主’,而是收买士大夫,目的不同,结果也就不同了。表面上宋朝的政治更加接近现代,不那么,但受益的其实也不是普通老百姓。
有宋一代,普通百姓的负担是空前沉重的!东京繁华归繁华,地方上却是士大夫家亦不敢多生养孩子!
但即使是这样的周朝建立起来,女婴的出生率也没有提高。而为了稳定社会秩序,朝廷建立了一整套制度,首当其冲的就是为女子定籍!
女子籍贯分为三种,一为‘贵籍’,二为‘良籍’,三为‘贱籍’,划分方式则是‘从母法’。母亲是哪个籍贯的,女儿就是哪个籍贯,这样保证了籍贯的稳定,不会随着时移事易发生改变——具体的说,是不想让‘良籍’女子向‘贵籍’和‘贱籍’流动。
按照规定,贵籍女子可以和以前的女子一样婚姻嫁娶,只不过聘贵籍女子的男子至少得有官身。正经的官员可以,一些买到的官身也行。
良籍女子则是断奶之后就由各州县抚养,生活在各地‘女司’兴建的排屋中。养育到十八岁就可以为庶了,只不过这里面没有婚姻嫁娶,而是‘赁妻’。师红妃只听说宋朝常见租来的小妾,那种情形或许还有些许‘自愿’,而在周朝,却是必须要遵守的制度!
一经租出就是两年,两年时间足够双方都健康的男女生下孩子并哺乳到断奶了(若是第二年才生下孩子,则可多续租一年)。
之所以有十八岁才开始‘赁妻’,且生下孩子之后还有最长可以到一年的哺乳期,而不是‘充分利用资源’让女子不断怀孕,倒不是主管‘女司’的官员多怜惜女子处境,而是出于‘保护财产’的目的。
说来也是讽刺,在女子地位更高的正常世界线上,女子们早婚早育、不断怀孕的危险没有引起重视,但在这个女子成为了实际上的商品,极度被物化的时间线上,倒是很多人重视这个。
在长期的观察中,医者和官员都注意到,女子早婚早育,盆骨还未长开,最容易难产而死!至于接连怀孕、哺乳期怀孕,则容易导致一大串的妇科疾病。这些妇科病很多都不致命,但无疑会缩短女子的生育期。这样透支女子未来生下来的孩子数量,结果还不如‘精心’计划后生育的数量。
相比起杀鸡取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