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地传。纵使传出去了,其他人一般也不会当回事。
但道理确实是红妃说的那样。
红妃面对花柔奴的挑衅,平常多是装聋作哑,很少这样直接顶回去的。这一下打了花柔奴一个措手不及,被气着的她眼睛越睁越大,一口气给哽住了!她想回些什么,但红妃话放在那里,本身也不好回!
说到底,她是个货真价实的小姑娘,就算因为生活环境的关系早熟一些,也不可能心里、口头上比红妃更有条理!
而且,正如红妃所说...在官伎馆这种人多口杂的地方,最容易祸从口出!就算是官伎馆罚犯了错的女乐,也从不骂人!骂人最容易一口袋带一裤子,不知道就把什么陈年往事、旧年人带出来,一得罪人得罪一片!
小孩子不见得真的理解这规矩,但相关告诫是从小听到大的,红妃如今一提,多少能震慑住花柔奴。
冯珍珍作为一个大人,自然不会掺活到小孩子们的‘玩闹’当中。等到花柔奴带着陶小红气呼呼地走了,这才‘扑哧’笑出声来!又等到红妃吃了羹,也自离开了,她还笑着对过来休息的女乐说起这事。
“柔奴要强,平日处处掐尖,看着厉害的很,却也只是看着罢了。”她摇了摇头:“倒是红妃沉静的多,将来怕是要出息!”
新过来的女乐不当回事:“这是自然的,红妃怎么也是师娘子的女儿,有根有种...柔奴就算是在馆中长大,原也是寻常女子所生...呵呵。”
虽然官伎已经十分卑贱了,但对于以这个身份为傲的一些女乐来说,依旧会在这种身份上划分出三六五等。
红妃并不知道她走后还有这样一段后续,她只是回住处之后照常读了几页书,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就去睡了。
待到第二日,姐姐师小怜出堂,让红妃一起去。只说:“二姐,带你买些去学舍的物什!”
一般出堂自然不能‘假公济私’带妹妹逛街,但官伎自有一些关系比较好的‘客人’。平常出堂并不是表演、应酬,而是更家常的游玩、逛街之类,不是官伎陪客人玩,而更像是双方平等,一起约会。
今次就是一个这样的客人,师小怜说要带着自家小妹,要给买些东西,自不会有多话。
“二姐如今也要去学舍了?”来的是个三十多岁的男子,名叫孙仲凯,论身份不过是个太学生,原本和师小怜这样的官伎无缘。但他家原来是山东一带有名的大财主,从川中、云贵而来的药材进入山东全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