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时:“区别不会大。”
夏樵瞪大了眼睛:“要这么说的话”
日记本上的字忽然就有了两种意思:那既是沈曼昇的字,也是峻哥的字。
如果日记真的是沈曼昇自己写的,也就罢了。如果有阿峻写的部分呢?甚至根本就是阿峻写的呢?
在这之前,闻时始终没有给小少爷沈曼昇下过恶性的定论。就因为卧室的那张床,也因为那本日记。
他总觉得,一个不想让别人睡简易仆人床,把自己的床分一半出去的小孩,怎么也不至于单纯因为姐姐喜欢笑,有点吵闹,就把她折进沙发里。
而那本日记又总在说峻哥——沈曼怡常不合时宜地拉着峻哥玩游戏,所以烦人。李先生常在书写上挑峻哥的刺,所以刻薄。
闻时觉得日记割裂又诡异,就在于此——因为日记里每个人、每件事的因果都与小少爷自己无关。
而且内容常有矛盾,一会儿说“沈曼怡只拉着女孩儿玩真假新娘就算了,还常拉峻哥”,一会儿又说“沈曼怡还是喜欢让我猜真假新娘”。
在这之前,闻时以为是写日记的人状态不对,透着一股憋闷的疯劲,所以内容有些颠三倒四。
可是现在,当这些点全都汇集到一起,那条线忽然就明朗起来。
如果日记里的字是阿峻的;如果日记里的事是阿峻借小少爷的口,在诉自己的苦;如果字里行间的“峻哥”和“我”,有时是指同一个人,那么一切似乎就说得通了。
只是依然有一个问题
阿峻和沈曼昇差不多大,都比沈曼怡还要小一些。沈曼昇做不了的事,他为什么能做到?闻时沉吟片刻。
某一瞬间,他感觉自己想到了什么,但还没来得及抓住,就被李先生划拉皮肉的声音打断了思路。
李先生蘸了满笔陈血,又要去跟重复的“沈”字较劲,却被闻时挡住了笔尖。
“等下。”闻时看向他空洞的眼窝,问,“你是不是说了什么话,或者做了什么反常的事?”
否则“小少爷”为什么会在日记里写“李先生发现了”,还急着弄死了他。
李先生动作忽然一顿,笔尖的血滴落在纸上,化成一片带锈的红。他攥着自己的手腕,良久在纸上用力地写了三个字:
来找我。
“你不是就在这里么?”夏樵茫然地说。
说完他忽然意识到,在这里的只是深夜归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