斟酌片刻,陆离吩咐道:“送我去涧水区法院。”
他要去那里找个人。
那个人是个公务员,也是个薪水小偷。
嗯,没错,就是给陆离介绍对象的那个方月白。
这家伙是个公职律师。
至于为什么陆离说她是薪水小偷......
回忆起那家伙的“战绩”,陆离心里叹了口气。
............
“离哥,你要请我吃饭?”
法院停车场里,一个身高一米七左右穿着黑色ol装带着金丝眼镜的黑长直英气美人儿抱着一沓资料垂头丧气地走了过来。
到了近前,她警惕地看了眼刑天他们仨,“他们是你朋友?”
“算是吧。”陆离直接转移话题,“看你这丢了钱包的样子......又败诉啦?”
方月白咬着下唇,半晌,不情不愿点头,“嗯......”
陆离一乐,“果然。”
没错,他之所以觉得这家伙是薪水小偷,就是因为这货身为公职律师,被指派去打官司从来没赢过。
她以前都干过什么事儿?
例子那可多了去了!
比如——
方月白:你几月几号生日?
证人:3月16号。
方月白:哪一年?
证人:......每一年。
还有——
方月白:你说你有健忘症,意思是这个病的症状会让你忘记一些事情?
被告:是的。
方月白:那你能举一些你忘记的事情的例子吗?
被告:......法官,我能申请换个律师吗?
还有更多——
方月白:你拍这张照片的时候在案发现场吗?
证人:那不然是谁拍的照?
......
方月白:李医生,你在验尸解剖的时候,其中有多少是死人?
证人:全部,活着的会抵抗。
......
诸如此类的神操作简直数不胜数。
可惜她是有编制的公务员,所以还能一直混到现在。
不过法院也算物尽其用,给她分配的活全都是给没请律师的被告当辩护律师,而且全都是铁证如山的那种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