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没有惊动太多人,不过很多人都知道姜牧近期是要离开的,毕竟,他要游学传道的事情,早已经传出去了。
先遣部队都已经快到山东了,
不过,
姜牧却并没有第一时间前往山东,而是骑着一匹马,慢悠悠的领略着大好河山。
来这个世界很久了,
他虽然有过很远的路,却一直都处于忙碌之中,没有好好见识过这个异世界的山河模样,也从未有机会见识过,倒是借这个机会,好好领略一下大好风光。
姜牧走得很慢,
基本上都是走走停停,
他的时间是有足够多的,他第一站游学传道的时间是定在九月,距离现在还有很长时间。
一路上,他看过了云海夕阳,也路过了传闻中的千山暮雪。
走过了南山十八峪,峪峪青翠。
踩过层层断裂的青石行至峪口,
顺着流下的那一涧水走下,看到一片黄沙。
…………
七月大漠,黄沙漫天,
炙热的骄阳仿佛要晒化这世间万物,远远望去,这一片黄沙都氤氲着浓浓的热浪。
一支商队正缓慢行在沙漠里,
几匹骆驼拉着一些货物,约摸十来个人,都骑着马缓缓走着。
姜牧就在这支商队里,
六月骄阳似火,风沙又多,姜牧蒙着一块面巾,一双眼睛比以前亮了许多,一身白衣早已经变得风尘仆仆。
“姜大哥,喝水!”
姜牧身旁一个背着一把弓箭和十来枝箭矢的少年扔过来一个牛皮水壶,咧嘴一笑,洁白的牙齿与黝黑的皮肤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显得有些滑稽。
姜牧接住水壶,取下面巾,喝了一口,还给了那少年。
这少年叫顾风,是这支商队的少东家,是琅琊人士,据说是入赘在琅琊李家的姑爷,年纪也不过双十左右,却已经跑了好几年江湖了,为人仗义豪爽。
当姜牧遇到商队,提出想同行时,顾风毫无犹豫就答应了。
一路上,对姜牧也非常照顾。
“姜大哥,你说你这皮肤真是怪啊,这么大太阳,愣是一点都没变黑,不像我,跟个黑鬼似的,都不知道回家之后我娘子能不能认出我!”顾风调侃道。
姜牧微微一笑,又把面巾蒙上,说道:“你若是学我戴个面巾,就没那么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