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渐起。
太史慈的兵马度过了仓亭津,来到濮阳城西,与臧洪、张邈、张辽、赵云等汇合。
这感觉很奇怪。
因为太史慈所率领的,是一支令她感到有点陌生的兵马。
她始终记得第一次征兵是在博泉,她招了五十个兵,没有一个是久经沙场的老兵,甚至连吃饱了饭,看起来没那么营养不良的都没有,他们憔悴而惊恐,贪婪而怯懦。不用说一场真正的大战,甚至于只是泛泛的练兵,都能令他们不堪忍受。
后来二爷看不过去,从自己的部曲老兵中抽出一部分,成为她军队中的骨干,而后她又得到了一些博陵郡的郡兵俘虏,于是她真正称得上军队的三百步卒产生了。
那已经是很遥远的记忆了吗?
久到那些老兵多半都不在了,但剩下的基本都是这支军队里的中级军官,被家乡父老所羡慕。
她还记得那些士兵没有固定颜色款式的衣服,他们当中的体面人基本是布丁叠补丁的,不体面的会打赤膊,会光腿,会像个乞丐一样,满不在乎地将饭碗和铺盖背在身后,拎着一柄质地粗劣的长矛,站在她身后。
那时她是个只有三百人的小将军——其实自称“将军”多少有点勉强,但她回头望一望,就会觉得已经拥有了整个未来。
太史慈领了两万兵马来到她面前时,完全是另一种陌生的景象。
那些士兵穿着领口袖口都染了红边的衣服,举着旗帜自荒原上经过时,如同一片片的红云。云层中叠出层层雷电般的光,于是远望的人便会恍然大悟——那是刀枪剑戟的寒光啊。
那真是一支威风凛凛的大军,士兵们各个都那样强壮,精神抖擞,盔明甲亮,因而带领他们的那位将军就显得更加凛然英武,仿佛是精钢铸成一般,不可战胜。
这支兵马来到陆悬鱼面前时,营中许多士兵都跑出来看热闹,毕竟这是他们的友军,友军看起来这样强悍勇武,那肯定谁都是很高兴的。
司马懿也不躺平了,他也跑出来看。
他不是来看这支兵马的,他是来看陆廉和那位领兵而来的将军的。
在他看来,陆廉将这样一支军队交给一个与她毫无兄弟宗族关系的武将,并且毫无节制之意,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
——她要如何保持对这支军队的掌控力?她要如何提防太史慈和田豫私下串连,阴谋夺权的可能?
这样一支军队来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