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走到哪里都不会吸引人的目光。
林云渐不回答,易千回也不生气,她的力气不大,所以走得有点艰难。
回忆起一周前的那个清晨,刚见到林云渐时的场景,易千回觉得他变重了一些,不过这是好事。
“咔——”
门口站定,插进钥匙,打开房门。
背着林云渐进去,把他放在床上,看了一眼桌上放着的笔记本,还有那页翻开的留言——“谢谢你的照顾,我走了”。
林云渐有些尴尬。
尽管易千回什么都没说,只是提着半只鸡,去了厨房。
看得出来,易千回是一个独自生活的人,她的动作很利落,不一会儿,鸡汤的香味就飘了过来。
事实也和林云渐想的一样。
易千回的家人很早就去世了,这间破屋里来过不少人,有来游说拆迁的,有来献爱心的,有的会给她带一些东西,给她点吃的,也有凶恶一些的,欺负她年纪小强硬地搬走家里的东西。
可不管怎样,她终究是守住了这间屋子,也活到了现在。
半只鸡炖上后,她又开始淘米,把饭蒸上。
她忙碌的身影,让林云渐有些陌生,又感觉很熟悉。
他的脑海里很少有这种日常的记忆,这是很应该的,毕竟他只是一具尸体里诞生出的新鲜灵魂,一个实验体而已。
正想着心事,易千回走了出来。
她打开衣柜,从衣柜里的抽屉里拿出了两样东西,把它们拿过来,放在了林云渐身前。
“这是你身上的东西。”
林云渐低头看去——
一面小镜子,一枚枫叶徽章。
“离开时,要记得带上重要的东西。”易千回看着他说道。
她的眼睛颜色很浅,比一般人要浅得多。
“你是特别执行官吧?我认得这种徽章。”
林云渐点点头,在笔记本上写下一行字:
“抱歉,我不是有意瞒你。”
易千回摇摇头:“没有的事。”
“只是……你徽章下面的数字是三十三,”易千回有些犹豫地说:“三十三区在丹枫城的南端,可这里……是丹枫城的最北端——第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