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凌晨时分,荒山野岭中,一处破败的庄子里面,灯火通明。
贺曌站在不远处观望,只见四面八方俱是有乔装打扮的人,纷纷涌了进去。
“壮观啊。”
前世要不是来过一次,他怕是真的要抓瞎。
黑市位于四春城三十里外,青山村二十五里处的山脚下。
据说以前是一个大庄子,可惜几十年前遭了匪患,让人杀得一干二净。周围有人传言,夜晚路过此地时,会隐隐约约听到抽泣声。
刚开始,压根没几个人相信。后来,越来越多的人遇见同样的事,大家不约而同的将之划为禁地。哪怕大白天,宁可多绕几里路,也不愿意途经此地。
于是,创建黑市的那位主,便把目光放在了闹鬼的庄子上。经过一段时间经营,大家伙发现并没有什么可怕的,方才渐渐变得繁华起来。
“热乎乎的羊杂汤,三十文一碗,保证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包子,猪肉大葱馅的包子,一口下去满嘴油。”
“自家酿的黄酒,价格不贵,便宜卖喽!”
初入黑市,率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街道两旁的各种小摊。其中,大部分卖的是吃食,客人看起来不少。
街面上闲逛的人,一打眼就能看出来是穷是富。穷人衣服破旧,缝缝补补又三年,脸上缠块不知从哪儿撕下来的黑布,包裹一下即可。
讲究点的有钱人,衣着比较低调,可看面料便知价值不菲。面上则带黑纱,一方面能遮掩整个脸,一方面又不耽误视线,可谓两全其美。
除此以外,另有一批人,头上戴着大大的斗笠,边角坠了一圈黑纱。或手持、或腰跨、或背着各种兵器,旁人一眼观之,就晓得不好惹。
当然,黑市之主不是没有应对之策。一群五大三粗的壮汉,身披坚甲,手持长兵,隔三差五巡逻。
倘若有人闹事的话,一个人再能打,还能打得过十几个、二十几个,甚至是四、五十个人吗?
孤军奋战的猛虎,招架不住成群结队的恶狼。
除了路上的小摊小贩,一些空置下来的房屋,则被改成了一家家店铺。
典当行、杂货铺、绸缎铺、粮铺、酒肆、茶肆、客栈等等,说是黑市,其实跟个中小型集市,几乎没啥不同。
各个铺子门前,挂着个大灯笼,上面写着的字,表明了具体是干嘛的。
“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