睛疼,坐在我对面的是两个神情肃穆的警察。
这次和上次不一样了,上次和易真打架还属于学生间的小打小闹,这次却是着真正正的卷进了违法犯罪的案。
“姓名。”
“左飞。”
“年龄。”
“十。”
一系列的基本问询之后,他们终于进入了正题:“11月28日,也就是上个礼拜三的下午两点,你在哪里?”
“我在街上和一个同学吃豆腐串,一辆面包车突然停在我的身后,接着一双大手把我抓进车内……”在人民公安面前,我不敢有丝毫的隐瞒,竹筒倒豆一般细细道来。
做完整个笔录,外面的天空已经彻底黑了,我也累的筋疲力尽,按过手印之后,一位警察告诉我,虽然我的笔录说明我未参与犯罪过程,但受害者依然言之凿凿的认为我是同伙,所以在案件尚未调查清楚之前,我还是犯罪嫌疑人,所以要暂时关进拘留所里。
我点点头,表示服从政府的安排,我也没经历过这些事,也真的只剩下麻木的点头了。
门外,我爸已经等了许久。我被警察带出去的时候,看到他的面容像是突然老了十岁。
“放心,爸,我没参与。”
“我相信你。”我爸说。
“肯定没事啦,那边三个也说他不是同伙,一查清楚马上就会放人的。”旁边的杨指导员殷勤地向我爸汇报着。即便我爸是处长,他也不敢不按流程走。
“麻烦你了。”我爸说。
“放心放心,我会托人给他安排个好点的房间,争取尽快把案摸清楚放人出来。”
二十分钟后,我被带到了东城郊区的拘留所。把该上交的东西上交,就连裤带、鞋带这些东西也不能保留(据说是怕人自杀),还要脱光衣服让号警检查一遍,才换上囚服,由管教领着穿过一道道铁门,来到了一间所谓的号门前。
门打开后,里面是一排通铺,大概有十来个人,正一脸木然地看着我。
“秃头!”管教喊了一声。
“在!”前铺蹦起来个四十多岁的汉,还真是个秃头,地海的发型。
“派出所杨指导员特意关照过的,谁也不许欺负他啊!”管教将我推了进去。
“肯定不会。”秃头笑了一声,鬼鬼祟祟地看着我,我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
铁门关上,秃头冲我招了招手:“过来过来。”其他犯人都是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
我走了过去,按着先前管教吩咐我的,低头叫了一声:“号长好。”
“啪”的一声,秃头一个耳光打了过来,我的脸上顿时火辣辣的。我哪受得了这个气,立刻一拳头砸了过去,但是还没砸到,周围立刻窜过来三四个汉,揉面团似的瞬间就将我放倒了,我赶紧捂着头夹着裆,他们足足打了我一分多钟才停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