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嘉靖皇帝来说,八月让俺答汗部打到京城来,是一件很丢脸的事儿。
而在鞑子撤兵后,自然就要对此战进行清理,有功要赏,有过要罚,勤王卫所糜烂的事儿也发了。
嘉靖二十九年(1550)十一月三十日,命查南京四十二卫屯田隐占侵削诸弊,其本丁逃绝他户佃种者,俱署名补伍,不则将原田入官,改募屯军给之。
原来自八月下旬勤王诏书抵达陪都应天府后,南京镇守太监,南京守备及南京兵部立即就把调兵令快速发往各卫所,督促其尽快集结人马北上勤王。
但是实际的结果就是卫所糜烂以不堪用,整个过程都是拖拖拉拉的,甚至在九江卫过了南京前往镇江后,大部还未集结起来,卫所的实际状况可见一斑。
虽然时任南京主官尽量压制了下面的传言,但是这些消息在数月后还是传到了督察院中。
都察院,由前代的御史台发展而来,主掌监察、弹劾及建议。
与刑部、大理寺并称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也就是三司会审。
都察院主官为左、右都御史,下设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协助管理都察院经。
又依照十三个布政使司(相当于行省)分成十三道,分设监察御史,巡按州县,专事官吏的考察、举劾。
明朝的都察院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几乎就是最高监察机关。
朱元璋设计的政治架构非常有意思,大官小权,小官大权是明朝官场的一个特点,而这一特点在都察院就显得更加明显。
风闻奏事,疯狗,就是都察院的别称了。
明朝中后期的党争中,都察院十三道御史和六科给事中往往就是发动争斗的急先锋,他们也就是所谓的科道言官。
都察院御史只是七品官,但是却可以对朝中大小官员发起弹劾,而按照官场的规矩,一旦遭到弹劾,被弹官员一般就要回家待勘,以表达自己的清白,不会以势压人,让事实说话还一个清白。
这么一个可以凌驾于各部堂、衙门的官职,朱元璋却没有设置一个可以监察他们的部门,实际上有明一代,很少有御史被风闻奏事,要么是皇帝不喜,要么就是被抓到确实的贪赃枉法证据才会被处置。
也许朱元璋设计这个部门的时候给出很低的品级,也就在于此,相互牵制、制衡。
而这次,南京周边卫所的表现实在是不像话了,让都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