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来的同事,先给个好印象。
孙红回到了那间没有窗户的小房间,虽然工作还是没有着落,心态和昨天晚上已经不一样,杭城这个陌生的城市,在她的眼里,已经有了一些温度,心里也不再有那种无依无靠的感觉。
不是吗,大不了她可以去简丹的公司,也可以去当那个前台,她在这个城市活下去,已经没有大的问题了,还担心什么?
孙红算了算自己的钱,够她在这个房间住上十天的,如果动用花呗,住一个月也没有问题,只要下个月还款日,有能力还款就行,实在不行,还可以分期还,有什么。
孙红放下了心,就继续在网上找着,她决定明天后天,还是要接着去面试,一直找到自己适合的工作为止。
孙红心里很清楚,找工作,不能说自己喜欢,只能说是适合,要说喜欢,去简丹那里就可以,工作不会很累,加上老板也很不错,自己肯定不会有什么压力。
但孙红不想去她那里,原因很简单,她觉得那个工作,是做不出头的,你干上两年三年,还一样是个打杂的。老板不可能说把她自己的位子让给你,在一个老板家天下的公司,你再怎么努力,又能怎样?哪怕给你一个副总的职务,和一个普通员工,其实没有区别。
都是老板让你滚,你就必须马上滚的人。孙红不想把自己的时间,耗在这样一个没有前途和未来的工作上。
她决定继续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