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显示了它的大自由和大宽容,它“包容”了“我们的原罪”,而不是强迫我们“清洗”“我们的原罪”。是的,文学更“懂”人,更“怜惜”人,文学还知道“尊重”人。文学有它的信条,不完美的人才更加美好。说到底,宗教只是一把斧头,它所做的事情格外地简单,把生命之树上的枝枝叶叶都砍了,只留下一根通天的、笔直的、光秃秃的树干。如斯,宗教的要义其实可以归纳为一个字:“戒。”三戒、五戒,七戒,十戒。中世纪没有文学,严格地说,中世纪的文学之树不再摇曳、不再荡漾、不再呼风唤雨、不再涛声依旧、不再啾啾鸣唱,原因就在这里。宗教是虚拟,文学也是虚拟,但人类在文学的面前要比在宗教的面前宽松得多、自在得多、放肆得多、幸福得多。这就是为什么早在上帝诞生之前文学就诞生了,而上帝死了,文学依然活着。这是一个足以感动中国、感动世界、感动人类、感动历史并感动未来的基本事实。
当今的中国有一个流行的说法,中国文学之所以不如人意,中国的社会现状之所以不如人意,是因为中国缺少宗教。这个说法由来已久了,近几年更是得到了广泛的点赞。这个说法愚昧至极。它有害。有“毛病”的人如何才能规避邪恶?靠宗教、靠“疑似宗教”所带来的“理性崇拜”是极其危险的。常识是,我们所需要的不是宗教精神,是法的精神。我们所需要的是“对法的尊重与敬畏”,而不是“对神的盲信与恐惧”。是宗教就必然伴随盲信,是盲信就必然带来崇拜,是崇拜就必然带来恐惧。但我们永远也不该忘记,我们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对法的尊重与敬畏”可以强化我们的人性,“对神的盲目与恐惧”只能为我们提供无法无天和深不可测的奴性,最终,我们失去的必将是“免于恐惧”的自由。
我想说,在我并不开阔的人生里,如何与我的小说人物相处,耗费了我太多的心思。有些人我很爱,有些人我不那么爱。我不止一次在公开的场合承认,在我所有的小说人物当中,最爱的那个人是玉秀。玉秀当然是不完美的,她的身上有致命的缺陷,轻浮,虚荣。但是,请允许我为她辩护,她是无害的。她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她只是不想让别人去伤害她。我更想说,一个人仅仅因为她轻浮、虚荣她就铁定了不能幸福,那么,当事人是无罪的,有罪的一定是生活。是明媚的阳光造就了我们地上的阴影,而不是月黑风高与大雪连天。
在我的小说里,死亡还少吗?死去的人还少吗?可是,玉秀死了,我怎么就那么不能释怀的呢?我把《玉秀》的初稿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