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又看,从小说内部的逻辑上说,我敢说,没有问题,至少没有大问题,也就是没有所谓的“硬伤”。可是,我为什么就不能接受玉秀的死呢?是什么力量让我寝食难安的呢?
鲁迅先生说过一句话,所谓的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碎给人看。”这句话很著名,很铁血。我没有鲁迅先生那样的思想高度,可我也不会轻易反对鲁迅先生说过的话。然而,从具体的写作感受上说,我和鲁迅的看法又稍有偏差。在我的悲剧书写里,最让我感到痛心的并不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碎给人看”,而是“把我所爱东西撕碎给人看。”“有价值”和“所爱”,它们是等值的么?不能这么说。“有价值”很可能是你的“所爱”;但“有价值”未必就一定是你的“所爱”。我不想就“有价值”和“所爱”发表什么长篇大论,作为作者,我只想排列一个次序,——小说家首先面对的其实是他的“所爱”,然后才是“价值”。说到底,小说家不是机器,不是人工智能,他无法规避他的情感。
问题是,小说家的情感本身是“有价值”的还是没“有价值”的呢?老实说,我不知道。这句话还可以再追问一下,——当一个小说家的基本情感和那个“价值”不能吻合的时候,小说家该怎么办?我真的不知道。我能够知道的只有一点,2001年,玉秀死了。在死亡面前,我觉得我这个作家出了问题,我对我的职业产生了恐惧性的怀疑:写小说是不是太脏了?
贾梦玮不知道我的心境。就在那一天,快下班了,他晃晃悠悠的,来到《雨花》编辑部了,说“搞点酒啊?”我于是去他在《钟山》的办公室,他拿出一瓶威士忌,说“《玉秀》看完了”。他看完了,那就“搞点酒”吧。对了,有一点需要说明一下,那时候他的单身宿舍就安置在编辑部的一间小厢房里,他的宿舍里头有酒。
我和贾梦玮的关系是有点特殊的,我们经常聊聊小说。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有一好,喜欢聊小说,一旦聊起小说来,我就是一话痨。一旦有人愿意,我就盯着谁。我特别喜欢和李敬泽聊,这个许多人都知道,一位批评家告诉我,你和李老师的聊天都成为“美谈”了,是“文坛佳话”呢。可是,有点遗憾,我和梦玮老弟的聊天很不“佳话”。多年之后,我听到了这样一个可歌可泣并洞若观火的说法,说,“两个人经常关在办公室里,一聊就是一个下午”。好吧。这句话很好。从语言修辞学的分类上来说,这个例句类属于“单位”修辞。“单位”修辞有一个基本功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语言的严密性和客观性。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