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晟是完颜钊的叔叔。
无论是之前打球,还是此时赛马,都有人在旁奏乐助兴。助兴的乐队不算大,但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了,琵琶、鼓角、锣,总之都是一些能用在大场面的乐器。这些乐器奏比较激昂的音乐,肯定是没问题的,但完颜晟依旧说没得气势。如果不是他故意挑刺,就是他想要的气势,和现在表现的气势不一样。
没那感觉。
“歌色上你是大家,又常有不同寻常处,奏来一曲,好叫北面来的远客服气!”柴琥如此说,其实也就是自己的场子被人挑了刺,觉得驳了面子,希望红妃帮他撑场面。有这样的事并不奇怪,女乐、雅妓这类‘奢侈品’本来很多时候就是这些男人的装饰品,用来长脸的。不然的话,只是追求肉.体上的满足,根本不需要花那么多钱。
红妃向来将满足这些男人的‘优越感’当成是工作的一部分,‘哦’了一声,淡淡的,让人去自己的阉奴随从那儿取来了‘断肠琴’。
站起身来,左手把着琴,右手端着一只银杯,杯里盛酒。此时在随从的帮助下,她腰上革带已经扣好了腰托,可以站着演奏。
红妃要绕过宾客,去到乐工前面,中间经过了案几旁跽坐着的一排宾客。一口酒饮尽,右手松开,眼见得银杯要落地。将要落地、还未落地时被坐在一旁的耶律阿齐接住了,动作轻巧而不动声色。
耶律阿齐将杯口染着口脂红色的酒杯轻轻放在案沿上,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
红妃忽然一笑而回头:“奏乐使得,只是这马赛配不上我的琴声!”
“这有何难!”柴琥这人也是爱玩又挑剔的,红妃既然不怕挑剔,这个时候也敢顶着压力演奏,给他撑住了脸面。那她表现的傲慢一些,在柴琥这里也就不算什么。
说话时,点了两个自己的护卫,这两人都是骑射一等一的高手,其中一个还是室韦部的,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然后又向宾客道:“今日席中倒是多北客,不若也上场一试,不然配不上红妃的琴,转头她要恼了!”
“哈哈、哈哈!”
完颜晟看着这一幕,他不知道红妃有精于嵇琴的名声在外,只当还是在拿乔。更何况,就算红妃善于乐器,在他看来也不可能达到自己的要求,让自己服气——之前的乐工差的也不是技巧,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听惯了草原上无拘无束的音乐,再听这些汴京城中的乐工与女乐演奏,总差些感觉。
若是别的